关于调整文书送达方式的通知
关于调整文书送达方式的通知
为进一步深化《综合办公室“放管服”改革的通告》关于“不见面审批”“全程网办”等要求,不再要求面试人员现场领取通知文书,调整为邮寄方式送达。具体通知如下:
一、首次申请面试的
自面试通知书签批之日起3日内受理窗口人员直接按照人员填写的“邮寄地址及邮编”,将文书邮寄给面试人员。面试人员不需要提交任何领取通知书的申请材料。
二、岗位选错需更换岗位的
经批准换发新岗位的(含变更岗位、变更部门),人员应将原文书(含正文、附页、特别规定)邮寄至受理窗口,受理窗口人员收到并确认齐备后3日内按照人员填写的“邮寄地址及邮编”,将新文书邮寄给人员。受理窗口联系方式:
地址:重庆市两江新区仁安·龙城国际一期1栋1单元20-3
邮编:400700
电话:17749252985 请说明来电为面试人员
(人员寄件时请标注“原xx文书”字样)
三、其他注意事项
(一)文书签批后,我部将在系统首页公布各批次人员名单,请及时关注。
(二)文书邮寄地址为人员本次申请时填写的“邮寄地址及邮编”,收件人为人员本人。请务必确保“邮寄地址及邮编”有效且尽量与“住所及邮编”保持一致,确保人员联系方式准确。
(三)为不断改进后续工作,请你对本次申请审批进行满意度评价。具体操作:在前端的任务列表里,每一项结束的任务后面会有一列评价按钮,点击进入页面就可以针对该任务进行评价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