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员工积分制度的通知
员工积分管理制度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目的
为规范员工职业行为,强化纪律意识,提升工作效率与团队协作水平,营造公平、有序、积极的工作氛围,保障公司运营秩序与发展目标实现,特制定本制度。本制度仿照交通法规 “12 分制” 核心逻辑,将员工职业行为与积分挂钩,通过积分奖惩实现员工行为的正向引导与约束管理。
第二条 适用范围
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正式员工、试用期员工;实习生、兼职人员可参照执行,具体由人力资源部另行规定。
第三条 管理主体
公司人力资源部为积分管理的核心责任部门,负责积分规则制定、积分核算、审核公示、申诉处理及制度落地执行;各部门负责人协助本部门员工积分管理,负责日常行为记录、积分初审及整改监督。
第四条 核心规则
员工初始积分周期为12 个月(自然年),每人每年初始积分12 分。积分周期内,员工因违规行为被扣除积分,或因优秀表现被奖励积分,均按本制度执行;周期结束后,积分清零,下一年度重新累计 12 分。
第二章 积分扣除规则
第五条 轻微违规(扣 1 分 / 次)
员工出现下列轻微违反公司规章制度、影响工作秩序的行为,每次扣除 1 分:
1. 上班迟到、早退 15 分钟以内,月累计首次发生;
2. 工作时间擅自离岗、串岗 10 分钟以内,未造成工作影响;
3. 未按要求佩戴工牌、穿着工装,经提醒及时纠正;
4. 办公区域个人工位物品摆放杂乱,未按公司 5S 管理要求整改;
5. 会议期间手机未调至静音 / 震动,经提醒后改正;
6. 未按时提交非核心工作文档、报表,延迟 1 小时以内;
7. 同事间轻微沟通摩擦,未影响团队协作,经调解达成和解。
第六条 一般违规(扣 2 分 / 次)
员工出现下列一般违规行为,影响工作推进或团队氛围,每次扣除 2 分:
1. 上班迟到、早退 15-30 分钟,或月累计迟到 / 早退 2 次及以上;
2. 工作时间擅自离岗、串岗 10-30 分钟,造成轻微工作延误;
3. 未按公司流程提交工作文档、报表,延迟 1-3 小时,或内容存在明显疏漏;
4. 办公区域公共卫生(如会议室、走廊)未按值日表完成,经多次提醒未整改;
5. 对外沟通、客户对接时,未使用文明用语,未造成不良影响;
6. 未参加公司组织的非强制性培训、团建活动,无正当理由。
第七条 较重违规(扣 3 分 / 次)
员工出现下列较重违规行为,影响工作效率、团队协作或造成一定资源损耗,每次扣除 3 分:
1. 上班迟到、早退 30-60 分钟,或月累计迟到 / 早退 3 次及以上;
2. 工作时间擅自离岗、串岗 30 分钟以上,造成明确工作延误;
3. 工作任务未按计划完成,延迟 1-2 个工作日,未造成公司经济损失;
4. 办公设备、公共物资未按规定使用,造成轻微损坏(维修费用 500 元以内);
5. 泄露公司非核心内部信息(如普通工作流程、非涉密数据),未造成不良后果;
6. 会议期间多次打断他人发言、扰乱会议秩序,经提醒仍不改正;
7. 对上级合理工作安排提出异议时,态度不端正、言语不礼貌,未造成严重影响。
第八条 严重违规(扣 6 分 / 次)
员工出现下列严重违规行为,扰乱公司运营秩序、损害公司利益或影响公司声誉,每次扣除 6 分:
1. 上班迟到、早退 60 分钟以上,或月累计迟到 / 早退 4 次及以上;
2. 无故旷工 1 个工作日以内;
3. 工作任务严重延误,延迟 2-3 个工作日,造成公司少量经济损失(1000 元以内);
4. 故意损坏公司办公设备、公共物资或客户财物,维修费用 500-2000 元;
5. 泄露公司核心内部信息(如商业机密、客户隐私、财务数据),造成轻微不良影响;
6. 捏造事实、虚假报销费用,报销金额 1000 元以内;
7. 与同事发生肢体冲突、辱骂同事,未造成严重伤害;
8. 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,未造成公司经济损失,但影响团队整体绩效。
第九条 特别严重违规(直接扣 12 分)
员工出现下列特别严重违规行为,严重违反法律法规、公司规章制度,或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、声誉损害,直接扣除 12 分,公司有权按《劳动合同法》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,且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:
1. 无故旷工 2 个及以上工作日;
2. 工作任务严重延误,延迟 3 个及以上工作日,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(1000 元以上);
3. 故意损坏公司核心资产、客户财物,维修费用 2000 元以上;
4. 泄露公司核心机密、商业秘密,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恶劣社会影响;
5. 伪造公司印章、文件、证明,或盗用公司名义对外开展活动;
6. 盗窃公司财物、同事财物,或挪用公司资金、资源;
7. 对上级、同事实施暴力伤害,或性骚扰、侮辱诽谤他人;
8.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(如酒驾、赌博、吸毒等),被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;
9. 其他与上述行为性质、危害程度相当的特别严重违规行为。
第三章 积分奖励规则
第十条 积分奖励(加 1-6 分 / 次)
员工出现下列优秀行为,为公司创造价值、提升团队凝聚力,可获得相应积分奖励,积分奖励累计不超过 12 分 / 周期(自然年):
1. 加 1 分:主动帮助同事完成紧急工作,未影响自身任务;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,被公司采纳并取得轻微成效;主动维护公司形象,在外部场合正面宣传公司;月全勤且无任何违规记录。
2. 加 2 分:超额完成个人月度工作目标,业绩突出;主动承担额外工作任务,保障项目顺利推进;在公司内部培训、分享中表现优秀,获得一致好评;发现并及时上报轻微安全隐患、流程漏洞。
3. 加 3 分:个人季度工作业绩排名部门前 30%;成功化解客户投诉、外部沟通矛盾,维护公司客户关系;组织部门内部团建、协作活动,提升团队氛围;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节约成本 500-2000 元或提升效率 10% 以上。
4. 加 6 分:个人年度工作业绩排名公司前 10%;在重大项目、紧急任务中表现突出,承担核心职责并保障项目成功落地;发现并及时上报重大安全隐患、流程漏洞,避免公司重大损失;见义勇为、挺身而出,维护公司人员、财产安全或公司声誉;为公司创造显著经济效益(节约成本 2000 元以上或提升业绩 5 万元以上)。
第四章 积分管理与执行流程
第十一条 积分记录
1. 日常记录:各部门负责人为员工积分日常记录责任人,发现员工违规或优秀行为时,需在24 小时内填写《员工积分记录表》,注明行为事实、积分类型及分值,提交至人力资源部备案。
2. 月度核对:人力资源部每月 5 日前完成上月员工积分汇总核对,与各部门负责人确认记录准确性,形成《月度员工积分公示表》,在公司内部公告栏、企业微信等渠道公示,公示期为 3 个工作日。
第十二条 积分申诉
1. 员工对积分记录有异议的,可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申诉至人力资源部,同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。
2. 人力资源部需在 3 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诉核查,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、员工本人沟通核实,最终给出核查结果并书面告知员工,核查结果为最终依据。
第十三条 积分处理
1. 积分扣除:积分扣除由人力资源部直接执行,无需员工确认,扣除结果随月度积分公示同步告知员工。
2. 积分奖励:积分奖励由员工提交《员工积分奖励申请表》及相关证明材料,经部门负责人审核、人力资源部复核后,纳入员工积分累计。
第五章 积分配套措施(实施方案)
第一条 积分与绩效挂钩
1. 月度绩效:月度积分≥11 分,员工月度绩效等级可评为 “优秀”;积分 9-10 分,绩效等级可评为 “良好”;积分 6-8 分,绩效等级为 “合格”;积分≤5 分,绩效等级为 “待改进”,部门负责人需与员工签订《绩效改进计划书》。
2. 年度绩效:年度累计积分≥100 分(满分 144 分),年度绩效等级可评为 “卓越”,优先获得年度评优、晋升资格;年度积分 80-99 分,绩效等级为 “优秀”,优先获得培训、调薪机会;年度积分 60-79 分,绩效等级为 “合格”;年度积分≤59 分,绩效等级为 “不合格”,取消年度评优、晋升资格,接受公司专项培训。
第二条 积分与薪酬、福利挂钩
1. 奖金激励:年度积分排名公司前 10% 的员工,可获得年度绩效奖金上浮 20% 的奖励;年度积分排名部门前 30% 的员工,可获得部门专项奖励基金。
2. 福利倾斜:积分达到一定分值的员工,可优先享受公司福利(如带薪年假、体检升级、节日礼品、团建名额等);具体福利对应标准如下:
1. 年度积分≥90 分:可额外享受 3 天带薪年假,体检升级为高端套餐;
2. 年度积分 70-89 分:可额外享受 1 天带薪年假,体检升级为标准套餐;
3. 年度积分 50-69 分:享受公司基础福利,无额外福利。
3. 调薪、晋升优先:年度积分≥80 分的员工,纳入公司调薪、晋升核心候选名单;同等条件下,积分高者优先获得调薪、晋升机会。
第三条 积分与培训、发展挂钩
1. 培训机会:年度积分≥80 分的员工,可免费参加公司组织的外部高端培训、行业研讨会;积分 60-79 分的员工,可优先选择公司内部核心技能培训。
2. 岗位调整:员工因个人发展希望调整岗位时,年度积分≥70 分的,公司优先支持其岗位调整申请,协调相关部门对接。
第四条 积分整改与帮扶
1. 积分预警:员工当季度累计积分≤6 分,人力资源部向员工及部门负责人发出《积分预警通知书》,提醒员工重视行为规范。
2. 整改措施:员工当季度累计积分≤3 分,需参加公司组织的 “职业行为规范专项培训”,培训结束后通过考核;部门负责人需与员工一对一沟通,制定个人行为改进计划,持续跟踪整改效果。
3. 帮扶机制:对积分持续偏低的员工,公司安排资深员工作为 “行为导师”,一对一帮扶指导,帮助员工规范行为、提升工作能力,尽快摆脱积分困境。
第五条 积分清零与特殊情况处理
1. 积分清零:每年 12 月 31 日 24 时,员工积分自动清零,下一年度重新累计 12 分;积分清零前,人力资源部出具《年度积分结算单》,告知员工年度积分累计情况及对应激励 / 整改结果。
2. 特殊岗位调整:员工在积分周期内发生岗位调动、晋升、降职的,积分累计不受影响,由新部门继续负责其积分管理。
3. 病假、事假特殊处理:员工因法定病假、事假导致工作延误、迟到早退的,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属实,可免除相应积分扣除,具体需提供医院证明、公司审批的事假手续。
第六条 制度执行与监督
1. 全员培训:制度实施前,人力资源部组织全体员工进行制度培训,确保员工清晰了解积分规则、管理流程及配套措施,培训后需通过考核。
2. 监督检查:人力资源部每月对积分记录、执行情况进行抽查,每季度开展制度执行专项审计,对部门负责人未按规定记录、审核积分的行为,每次扣除部门负责人 2 分 / 次。
3. 违规追责:人力资源部工作人员若存在徇私舞弊、篡改积分等行为,一经发现,扣除积分 12 分,并按公司规章制度严肃处理,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。
第六章 附则
第一条 制度修订
本制度可根据公司发展实际情况、运营需求进行修订,修订需经公司管理层审议通过后,由人力资源部发布实施,修订后与本制度具有同等效力。
第二条 解释权
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所有。
第三条 生效日期
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,原有员工积分管理制度同时废止。
人力资源部
2026年4月1日
